六名被救助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蔡菊花律师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到:“湖南的六名老乡特意叮嘱我,让我转达对武铁法院的感谢,这笔救助款真的是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真是雪中送炭,对他们的帮助太大了,在这寒冷的冬天,深深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司法的温度,太谢谢你们了!”
12月17日,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司法救助款集中发放仪式,为六名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款。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六名被救助人无法亲自到法院领取,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蔡菊花律师参加发放仪式,也就发生了开头那感人、温暖的一幕。
在申请执行人陈某等六人与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陈某等六人因此次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并致残,为治疗支出了大额医药费,使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造成生活特殊困难。本院审理后作出系列案件民事调解书,确定被告赵某赔偿原告陈某等六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后,经查,被执行人赵某因此次交通事故亦造成伤残,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自身也因此次交通事故支付大额医疗费用,致使申请执行人陈某等六人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申请执行人陈某等六人向本院申请司法救助,其申请符合《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的救助条件。我院执行庭积极向上级法院汇报,依法为陈某等六人申请司法救助,并主动联系跟进救助进度,及时向申请人回复。最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救助陈某等六人共计98000元,现救助款已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为司法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款,是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坚持司法温情,秉承为民服务、司法为民理念的真实写照,也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是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规范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始终,在解决申请人燃眉之急上下功夫,弘扬和彰显法治精神和司法关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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