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和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效果,12月3日,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马维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5月,李某将车出借给朋友张某,张某在醉酒后驾驶车辆导致发生单方事故。2019年7月26日,原告李某在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中心支公司购买车辆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认为张某醉酒驾驶,依据保险条款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予以拒赔。遂李某向本院提起诉讼。
因本案涉及醉酒驾驶,社会关注度较高,处理结果对同类型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属疑难复杂案件,遂决定由院长亲自审理。为确保庭审效果和质量,马维明院长仔细阅读了全部卷宗材料,研究分析案情,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庭审中,马维明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有序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语言严谨规范,整个庭审活动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展示了过硬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审判经验。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今年以来,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有效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本次开庭是马维明院长今年第二次开示范庭,起到了典型示范的作用。调动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树立了庭审规范的标杆。
院长开庭依法履职,对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审判质量,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将根据新时期法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持续稳步推进庭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激励带动员额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桃林南路586号 邮编:730000 E-mail:ltzytxbd@163.com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