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3日,白银区利鑫酒行不服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一案向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立案审查期间,双方当事人主动请求将案件委托白银市行政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应双方当事人请求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将案件委托至白银市行政纠纷诉调对接中心。2021年8月11日,该案经白银市行政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行政调解协议。2021年8月16日,白银区利鑫酒行与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双方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分别向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申请行政司法确认。经审查,2021年8月17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就白银区利鑫酒行与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作出行政司法确认裁定。
2018年5月31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与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签署了《关于建立行政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签署后,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一直积极持续推进诉调对接工作,通过诉前调解可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又有序推进了诉源治理工作,亦体现了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坚决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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