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执行干警,快十年了都没有要到的钱,没想到你们三天就帮我要到手了,谢谢……”,申请人高某高兴的说到。
2011年5月,申请人高某乘坐被执行人韩某驾驶的三轮汽车外出务工,在途中与一辆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韩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乘坐人高某不负责任。在交警部门调解下,高某与韩某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韩某向高某赔偿16000元,并出具欠条。后经高某多年数次催要,韩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2019年8月,高某向武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同月,该院判决韩某支付高某16000元。在判决书生效后,韩某仍不履行义务,高某无奈之下于2020年3月17日申请执行。
在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组织执行团队对该案进行了研判、分析,并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韩某账户上存有5000元,执行法官即时通过查控系统对该存款予以冻结。因申请人提供的韩某联系方式为空号,当前又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执行法官要求本团队提高政治站位,用足线上查控系统,尽量减少外出执行,用足用好“非接触”执行措施。该团队在运用查控系统对韩某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中留存信息逐项查看时发现韩某联系方式,随即与韩某取得了联系。执行法官对韩某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书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而后,韩某于3月19日至法院与法官面谈,执行法官了解到韩某、高某为同村居民,相互熟悉,韩某对本应承担的债务责任竟逾十年之久不履行,法官对韩某从情、理、法多方面入手进行说理教育,韩某逐渐打开了思想疙瘩,同意并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疫”病无情,执法有情,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对于涉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武威铁路运输法院既不停顿疫情防控也不松劲执行工作,积极面对解决新的挑战,克服困难,交出自己的司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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