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与兰州市司法局建立了行政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并签署了《关于建立行政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设立了兰州市行政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同时,聘请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和甘肃和乾律师事务所以及部分专职律师、人民调解员作为第三方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为行政纠纷的协调解决搭建了互动平台。
2019年12月12日,兰州院行政审判庭充分利用行政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协调解决了原告兰州黄河精炼玻璃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第三人王某某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一案。该案立案后,合议庭经过阅卷了解,认为可以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协调解决,经征得当事人书面同意后,报诉调对接中心组织兰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及各方当事人进行协调,甘肃和乾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调解组织,委派专职律师参加了协调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场撤诉。该案是通过兰州市行政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成功协调行政纠纷的首例案件,为以后协调工作的成功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后,兰州院将充分应用兰州市行政纠纷诉调对接中心,逐步实现从单一的诉调对接向多元化解的转变,拓宽诉调对接的广度和深度,发挥良性互动的“诉调对接”机制,达到司法行政效率得到提高、当事人满意的双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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