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4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收到甘肃倚银石化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倚银石化公司)起诉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白银人社局)的诉讼材料,经接待工作人员阅看材料后确认系一起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案件。
次日经分流员评估适宜诉前协调,案件迅速转入速调速裁合议庭办理,速裁庭法官对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和诉前协调的特点、优势,征得当事人书面同意后,通过联络员向白银市行政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以下简称诉调对接中心)移送《委托协调函》及相关材料,并对案件进行预立案登记。诉调对接中心确定诉前对接时间、地点后通知法官及各方当事人参与诉前协调。
经过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各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白银市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的规定,决定撤销2018年10月10日作出的白人社工伤认2018(394)号《白银市工伤认定决定》,倚银石化公司就本案不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表示诉调对接中心与法院联动协调利用诉前对接机制,为行政纠纷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既依法保护原告行使诉权,又达到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成效。倚银石化公司代理人亦表示诉源治理机制,既减少了诉累,又实现了诉请目的,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随后,诉调对接中心向我院出具《委托协调反馈函》,载明“双方达成诉前对接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我院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此次司法确认是我院就行政案件诉前对接成功的首次尝试。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我院今年工作重中之重,通过行政案件诉前对接司法确认的首次尝试,打通了行政案件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对集中精力解决难案、繁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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