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2日,申请执行人宁夏易达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手捧“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与时俱进好法院,秉公办案好法官”两面锦旗,送到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和民事审判庭的干警手中,感谢短时间迅速执结到位执行款475220元,挽回其因铁路广告牌拆除造成的损失,使长期拖欠的债权得到及时兑付,企业终于能够有资金继续正常经营。
申请执行人易达昌公司与被执行人金轮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系双方当事人2011年至2013年间,就宁夏境内铁路设施广告资源使用签订合同,由易达昌公司建成了六处广告牌,后因广告牌在合同期内被拆除及被政府征用,经双方协商进行置换补偿。但在承诺期内,金轮公司并未履行承诺,多次沟通无果后提起诉讼。由于欠款长期未得到给付,申请人生产经营已经进入停顿状态,希望法院保障其合法权益。
得知上述情况后,民事审判庭加快审理进度,快审快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协调沟通,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引起被执行人的高度重视,在协调的第3天即将475220元执行款履行到位。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加强民事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调联动运行机制,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执行中审慎采取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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