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速调速裁合议庭仅用三天时间以诉前调解方式审结两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十万元。这是我院强化诉源治理,引入诉前调解机制,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又一新举措。
原告张某父亲及原告赵某作为投保人与被告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后二原告因发生保险理赔事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患有疾病未告知等为由拒绝赔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决纠纷。速调速裁合议庭接到案件材料当天,经研判,认为适宜诉前调解,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入诉前调解机制。经主审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释明法理,讲明情理,最终调解成功。原告代理人收到调解书时说:“这是我见过效率最快、态度最好的法院和法官”。
“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家门口法院”是兰州院年度工作主题,为落实高效便捷的便民利民举措,真正从源头上解决纠纷,做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我院将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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