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铁路运输法院与武威铁路公安处密切配合,成功执结两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两名申请执行人为执行干警的敬业精神和执行力度表示满意和感谢。
2018年5月份,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许某、鲁某和徐某三原告诉武威某彩钢公司为被告的三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阶段,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该彩钢公司未果,经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已歇业,其法定代表人赵某也下落不明,案件不得已在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三原告的权益未得到实现,故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法人下落不明,送达难、找人难、查财产难摆在了执行人员面前,通过线上线下查询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公司废旧的机器设备已被其他法院查封,调查发现该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且是唯一股东的赵某已陷入多重债权债务纠纷之中,执行系统关联案件也显示该法人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已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人员认为这三起案件能否执行,找人是当务之急。
执行人员通过“执行天眼”查询法人赵某活动轨迹,发现其有往返于武威、兰州、衡水等地的轨迹,并分析存在乘坐火车的可能,遂积极主动与武威铁路公安处联系。该处网监支队给予大力支持,通过铁路售票系统查询证实被执行人赵某于3月7日乘坐K1338次列车回了衡水老家。执行人员根据调查分析,因赵某在兰州、西宁、张掖等地还有债务纠纷,应该会回来追债,铁路公安处网监支队根据铁路法院的协助请求对赵某购票信息进行适时监控。3月11日,网监支队反馈,被执行人赵某购买了从太原至西宁的T175次列车的车票。执行团队立即召开会议,研究抓捕方案,为防止到终点站出现人多而失控的情况发生,决定在该次列车上趁被执行人没有防备时采取行动,实施抓捕。执行团队一行4人驱车前往中卫站,一名干警及警车在中卫站等候,三名干警改乘K1338次列车到定边站等候赵某乘坐的T175次列车。凌晨0点01分,执行人员登上赵某乘坐的列车,在列车长和乘警的协助配合下,成功锁定赵某。为了不影响其他旅客的休息,乘警将其带至餐车,执行人员向其亮明身份并出具了拘传票,凌晨2点27分,到达中卫站后将其带下火车与在此站等候的干警汇合,凌晨5点30分,驱车返回武威。法院执行人员通过明法释理,向赵某施加压力,促使赵某履行了其中两起案件的执行款,赵某表示另一案暂时确无履行能力,并承诺于五月中旬履行完毕。被执行人赵某不由感慨地说“铁路法院的法官厉害,没想到在火车上找到了我。”
该执行团队此次采取的“一日千里抓老赖”凌晨行动,是铁路法院和铁路公安密切配合、发扬优良传统的结果,也是执行干警敬业、担当的体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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