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速裁庭利用1.5个工作日,集中审理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兰州市食药局)、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兰州市交警队)不履行法定职责四案。
2019年2月14日,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兰州市食药局、兰州市交警队不履行法定职责四案立案后,经三位承办法官给当事人释明,当事人均同意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由于速裁程序审理期限短等特点,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加班加点对案件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梳理后,分别定于2019年2月21日、22日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每案用时不到1小时,整个庭审井然有序,重点突出,焦点分明。
“简”程序不“减”权利,在切实保障原、被告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让效率提速、让公正提升,破解“案多人少”顽症,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将进一步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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