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下午,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召开兼职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震,政治处主任张红林,纪检监察科科长姜涛及9名兼职廉政监察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治处主任张红林首先宣读了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关于调整兼职廉政监察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该院兼职廉政监察员人员。纪检监察科科长姜涛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及该院《廉政监察员工作职责》等有关规定。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震做了总结讲话。他结合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分析了兰州铁路法院廉政建设工作的现状,对兼职廉政监察员尽职履责、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尽心尽力助推法院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三是要善于总结工作开展中的规律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协助部门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开展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着重正面引导,体现人文关怀。五是强化表率意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相关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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