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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铁中院二名作者再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奖

来源:中院研究室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6/1/18 4:51: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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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工作近日揭晓。组委会组建了由资深法官、法学教授等专家组成的“全国法院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委员会”,实行匿名评审、一稿三评、独立评审、同行评审、同题(类)择优推荐制度,分15个小组对参赛论文进行了评审。同时,为了保证学术论文的评选质量,组委会办公室对每一篇推荐获奖的论文均利用专门的检测软件进行了原创性检测,从文字复制的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综合进行了甄别,对复制情节较轻的论文作降等处理,对确定为抄袭的论文取消获奖资格。最后,共评选出一等奖论文16篇,二等奖论文144篇,三等奖论文194篇,优秀奖论文220篇。兰铁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英同志的《管辖之困交织管辖之虞——开启铁路法院管辖跨行政区域案件的现实路径》获得三等奖,刑事审判庭庭长马登柱同志的《发回重审:救济与纠错功能的重新审视和反思——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25、226条为视角》获得优秀奖。这是孙英专委连续第八次、马登柱庭长第四次获此殊荣。

司法理论研究能力是衡量一个法官的综合素质和潜在实力的重要标志。法官取得不同层次的学术研究成果,客观反应了法官分析、探究、解决问题的高度和深度。司法理论研究工作不仅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理论探讨,也为特殊的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处理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此外还为审判工作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更加密切了审判实践与法律理论之间的联系。因此,数十年来兰铁中院各级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的推广和深化,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善于从审判工作中总结经验、从法律现象中解释法律规则、将研究成果用于指导司法实践的法官。法官处于司法实践和改革发展的前沿地带,具有贴近司法资源的天然优势和观察问题的独特视角,因此,要继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定位,坚持论文作者参与对象的开放性、广泛性;坚持质量第一,走精品化、特色化路子,进一步提高司法理论研究的学术含量。实践证明,法官只有善于立足于工作实际研究问题,以实践中的问题为写作素材,不断总结经验、并将研究成果用于指导司法实践,才能不断提高法律适用和指导水平。从1989年最高法院举办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至今已过二十六载春秋,常办常新,并得到法学界和实务界的赞誉,称之为法院系统之学术“奥林匹克竞赛”,能够在全国获取殊荣,当属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