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规范着装展示良好司法形象
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工作人员若干行为规范》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法官行为,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法官形象,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全院干警实行着标志制服上岗制度,以着装规范树立公正司法形象,以公正司法形象促进司法公正新提升。
我院从五个方面对工作着装进行了规范:一是规定了上班、执行公务时间应当着装的人员为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二是从着装时间、法徽佩戴场合、着装的外型整体要求等方面作了规范;三是确因工作需要,不便着制服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变通执行以上规定;四是规定了严禁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非因公务着装出入娱乐性消费场所;五是规定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着装负监督责任。纪检组、政治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着装规定者和相关负责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兰铁中院全体干警一致表示,规范统一着装,有利于培养法院干警规范的行为礼仪,内外兼修,不断加强法院队伍规范化建设,展示人民法院公平正义、清正廉明及人民法官的中立、公正、理性、威严的良好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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