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情况
(一)开庭审理
3月12日上午9时30分,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尉咏梅、丁宇飞与兰州铁路局兰州客运段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5号案)。
3月13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与甘肃北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财产保险纠纷上诉案(15号案)。
3月18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万均恒与兰州铁路局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19号案)。
(二)审结案件
2月27日朱生华与兰州铁路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一案(14号案),合议庭作出(2015)兰铁中民终字第14号民事裁定书,做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的处理,民事裁定书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2月28日太原荣泰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化公司、中铁二十一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17号案),合议庭经过协调各方当事人,督促合同双方对账,最终达成庭外和解方案后,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合议庭准予撤诉并作出(2015)兰铁中民初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3月11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与田秀花、李琴、李蓉、杨淑兰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一案(12号案),合议庭经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2015)兰铁中民终字第12号民事调解书,已送达双方当事人。
(三)上诉案件
福建省盛利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盛利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14)兰铁中民初字第9号判决,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其他工作
2月28日,民庭召开庭务会议。民庭负责人传达近期院内有关会议精神,首先通报今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并做好笔记;其次通报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并针对审管办通报情况排查生效裁判文书未上网的原因,要求做到生效裁判文书及时上网公开,还将排查情况与审管办沟通。敦促大家按照院内《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案件信息录入规定》两个文件的规定,严格依照规定开展案件审理程序,并及时录入案件的数据信息;此外各位法官对主审的案件进行了整理,对3月份开庭案件和结案情况做出明确目标计划,确保全部在审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
3月2日,民庭召开庭务会议,民庭负责人传达关于《统筹做好“两会”期间工作通知》。要求民庭成员做好“两会”期间的维稳安全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开庭审理要逐案上报。
为进一步落实我院2015年审判质量提高年的目标,按照2015兰铁中13号文件的要求,民庭制定了提高审判质效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提交研究室。
庭室荣誉
民事审判庭被评为2014年度兰铁两级法院先进集体;
副庭长蒋力被评为2014年度先进个人;
范赣鑫同志被选为2014年度优秀公务员,正在上报省院批准。
蒋力同志的(2013)兰铁中民终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范赣鑫同志的(2013)兰铁中民终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分获2013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潘海义同志的(2013)兰铁中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获2013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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