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10时,兰铁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暨“银垠大厦”执行款项发放仪式。执行局副局长马兴隆作为发言人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了“银垠大厦”一案的执行情况,副院长伏富荣向申请执行人兰州天奇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购房户代表发放了执行款项。
2014年12月8日,兰铁中院曾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了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众多购房户叫停“银垠大厦”拍卖一事,消除了一些群众对法院依法拍卖“银垠大厦”的误解,让更多的购房户意识到走拍卖程序是唯一挽回经济损失的路子。12月24日,银垠大厦司法拍卖成交,成交金额4亿零50万元。今天,在通报案件时,马兴隆副局长动情地说:“银垠大厦100余户购房户虽然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但兰铁中院在处理案件时充分考虑案件背后的民生利益, 为充分保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经我院细致而艰苦的工作,爱之泰公司承诺除返还购房款外,按照已付购房款的1倍予以补偿,款项由我院代爱之泰公司向购房户支付。前来我院登记的购房户共有118户,经我院与爱之泰公司逐一核对,预付购房款金额共计人民币21546781.2元”。
案件通报后,伏富荣副院长向申请执行人兰州天奇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了执行款项,购房户代表现场领取了购房款和补偿款,一个购房户在查验款项已到账后送上锦旗并激动地说,“感谢法院,为我们讨回了拖欠7年之久的购房款,法官,你们辛苦了!”
出席发布会的一位媒体记者表示: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看到了什么是“阳光司法”,什么叫“司法为民”,发现了最想报道的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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