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主要工作
▲继续做好“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相关工作。根据最高院和省法院的明传要求,继续做好专项活动的案件清理、案件核录和数据统计工作,按时向省法院执行局报送案件数据统计表和案件清理情况专题报告。
▲按照省法院的明传要求并转发基层院,两级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执行业务视频培训会议》和省法院《关于召开“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培训视频会议》。
▲新收执行案件4件,其中3件为省法院指定案件,分别是(2014)兰铁中执字第8号孔林才申请执行李青春、宁夏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014)兰铁中执字第9号兰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庆阳市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4)兰铁中执字第1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申请执行甘肃三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佳曼、雷左治、黄家川、李明轩借款合同纠纷;1件为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即(2014)兰铁中执字第10号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各案均有不同程度的执行难度。案件立案后,合议庭立即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对涉案的各个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调查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及时向工商、银行、公安等相关部门发出协助调查函、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冻结查封裁定。
▲为进一步开展执行工作,10月28日,合议庭再次赶赴景泰县对(2014)兰铁中执字第7号案件被执行人甘肃泳泽矿业有限公司及何主平所属煤矿的相应标段进行查封,向景泰县政府及甘肃泳泽矿业临时管理委员会送送协助执行通知书;10月31日,执行人员前往兰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对(2013)兰铁中执字第7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甘肃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七套房产进行了续查封。
▲稳步推进银垠大厦执行工作。日前,省法院指定兰铁中院执行的兰州天奇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爱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经省法院指令,兰铁中院决定对已查封的爱之泰公司在建的银垠大厦进行拍卖。由于银垠大厦涉及相关企业和众多个人的利益,法律关系交错复杂,且地处兰州市交通干道,拍卖程序会存在一定的执行风险。为此,院领导针对执行拍卖工作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负面舆情等社会问题,研究部署了工作方案和应对措施。2014年10月20日,院长王永平主持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执行协调领导指挥小组,由王院长担任总协调,副院长伏富荣担任执行总指挥,纪检组组长白建英担任副总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主要负责执行工作方案的推进实施,负责与省法院、市中院、本院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等工作,办公室下设应急组、保障组、宣传组。10月25日执行局编写了《民事执行法律释义》宣传册和《温馨提示》宣传单,内容包括民事执行诉讼程序、拍卖变卖财产、房屋买卖合同、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参与分配、妨害法院执行行为等的法律规定以及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社会意义,以便向来访者宣讲法律、疏解矛盾。10月27日,中院委托的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在省市多家报刊及网络发布拍卖公告,与此同时,执行协调领导指挥小组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工作;应急指挥小组各就各位,启动预案。拍卖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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