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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银垠大厦执行工作

来源:中院研究室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10/30 6:39: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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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法院指定兰铁中院执行的兰州天奇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爱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经省法院指令,兰铁中院决定对已查封的爱之泰公司在建的银垠大厦进行拍卖。由于银垠大厦涉及相关企业和众多个人的利益,法律关系交错复杂,且地处兰州市交通干道,拍卖程序存在一定的执行风险。为此,院领导针对执行拍卖工作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负面舆情等社会问题,研究部署了工作方案和应对措施。
   
20141020日,院长王永平主持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执行协调领导指挥小组,由王院长担任总协调,副院长伏富荣担任执行总指挥,纪检组组长白建英担任副总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主要负责执行工作方案的推进实施,负责与省法院、市中院、本院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等工作,办公室下设应急组、保障组、宣传组。1025日执行局编写了《民事执行法律释义》宣传册和《温馨提示》宣传单,内容包括民事执行诉讼程序、拍卖变卖财产、房屋买卖合同、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参与分配、妨害法院执行行为等的法律规定以及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社会意义,以便向来访者宣讲法律、疏解矛盾。1027日,省市多家报刊和网络发布拍卖公告,与此同时,执行协调领导指挥小组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工作;应急指挥小组各就各位,启动预案。拍卖工作正式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