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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 交流点评 学习经验 提升素能

来源:中院刑庭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6/3 10:59: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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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庭审观摩的通知》后,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指派中院刑事审判庭通知、组织兰铁两级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参加白银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史勇、茹秀琴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庭审观摩,兰铁中院和兰州院全体刑事审判法官、武威院全体法官以及受邀的兰铁检察分院公诉处检察员认真观摩了近10个小时的庭审过程,并通过互联网微博实时了解案情;庭后第二天,召开专门会议,对庭审情况进行交流、点评,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归纳,提出了具体措施,以切实提高庭审质量。

学习  借鉴

1、制定预案,准备充分。开庭之前,白银中院制定了详尽的预案,为庭审做好准备。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把非法证据排除问题解决在庭前,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让控辩双方在庭审前交换意见,以便庭审围绕案件焦点及双方有争议的事实与证据展开,在庭前制作了详尽的庭审提纲;法庭配备了两名书记员记录,保证了法庭记录的客观、真实、完整;法警押解、值庭细致、尽责;技术部门设备齐全,除了做好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工作,还保障了全省法院的视频直播;宣传部门组织专人负责通过官方微博对庭审过程进行直播。通过多部门联动配合,保证了庭审顺利进行。

2、全程直播,公开透明。本次庭审公开化程度高,除了有限的旁听席位外,还提供视频旁听区域供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旁听;利用先进的网络远程视频技术向全省法院现场直播庭审视频;通过白银中院的官方微博全程直播本次庭审,人民群众通过上网浏览白银中院的微博主页就可以详细了解庭审的所有细节。这些做法在本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在全国法院范围也属超前,社会反响好。

3、保障人权,细致入微。庭审中,法庭专门在被告人面前设置显示屏,保证其对所有多媒体示证的证据清晰明了;开庭时,被告人没有身穿看守所的囚服,也没有佩戴戒具;考虑到被告人的身体情况,法庭允许被告人全程坐着接受审判;通过微博发布的图片看,白银中院专门为被告人配备了医生,保障有病的被告人顺利参加庭审。这些充分体现了法庭对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和人文关怀。审判长对被告人用语规范,语气平和,充分让被告人和辩护人发表自己的意见,不打断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发言,没有让控辩双方矛盾激化,使得庭审在法律的框架下有序进行。

4、证人出庭,程序规范。庭审过程有两名证人出庭,现场接受控辩双方的交叉询问,证人出庭作证使其证言的内容更加明晰,效果更好,体现了《刑事诉讼法》鼓励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制精神,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审判长在证人出庭后,先核对证人的自然情况,告知其权利、义务,要求其在保证书上签字,然后在控辩双方向证人发问前告知控辩双方发问的规则,这些都保证了《刑事诉讼法》中证人出庭作证有关规定的落实。

5、辩论流畅,焦点精炼。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审判长将举证质证阶段分成被告人主体身份、受贿犯罪事实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事实三个部分进行,对部分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详细举证,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简化举证,使得纷繁的犯罪事实在举证时有条不紊;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及时总结控辩双方争议的四个焦点,将控辩双方的发言引导到争议焦点上来,使整个辩论过程重点突出。

6、庭审礼仪,举止规范。合议庭成员着装规范,精力集中,行为举止得体,法警着装、值庭行为规范,警务保障有力。庭审过程历时近10个小时,但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法警等参加庭审人员始终精神饱满,用自己的形象代表了法律的权威。

探讨  商榷

1、个别的法庭用语值得推敲。二被告人共同在场时,法庭询问控辩双方是否对质,用语为“是否需要向二被告人共同发问?”。我们认为此处用“是否需要向二被告人对质”更为妥当。因为控辩双方已经完成对二被告人的分别讯问,二被告人共同在场时,应该是控辩双方就一些需要对质的问题向二被告人对质,而不是继续发问程序。

2、案件事实的调查程序和量刑事实的调查程序未明显区分,这样的做法有待商榷。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虽然审判长在举证阶段提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量刑证据的说法,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事实、量刑发表意见的说法,但实际上并没有将这两者截然分开,量刑程序还是附随于案件事实的调查、辩论。对此,我们认为虽然本案不适用量刑规范化进行实体审理,但在程序上还是应该按照量刑规范化庭审程序审理,应该将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和量刑事实的调查、案件事实辩论和量刑事实辩论分开进行,才能确保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性,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

3、对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未及时进行认证,值得讨论。在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也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质证意见,但对控辩双方所举证据并未及时认证或作出其他处理。我们认为,在控辩双方举证完毕时,应该对双方所举证据进行综合评判,一般情况下,应该告知控辩双方,对双方没有异议的证据予以采信,对双方有异议的证据在合议时综合评判。这样明确表达法庭对于证据的看法,证据认证情况更加明晰,旁听群众也会更加清楚。

4、法庭调查过程中,举证、质证阶段未能让辩护人充分质证,而是要求辩护人将质证意见放在法庭辩论阶段讲,这样的做法略显不妥。我们认为,辩护人质证是辩护人对证据充分发表意见的过程,只有通过控辩双方充分的质证,法庭才能对证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作出判断,应该在此阶段就让辩护人充分发表对证据的意见;将质证意见放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另一弊端就是可能使得法庭辩论冗长、焦点不清。

瑕不掩瑜

本次庭审中也有些小问题需要指出:律师未着制式服装,较为随意;从庭审过程看不出合议庭成员之间的分工;上午庭审结束后休庭时,用语和使用法槌不规范等。但瑕不掩瑜,本次庭审仍然是一次成功的庭审。

反思  重构

通过本次庭审观摩,兰铁两级法院的法官们不仅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更加坚定了通过努力学习白银市中院在刑事法庭审理中的长处,提高自身水平,提高兰铁两级法院刑事庭审质量的决心。兰铁两级法院将以此次庭审观摩为契机,加强培训,多组织类似学习活动;坚持由主审人主持部分庭审程序的做法,给每一名法官锻炼的机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尝试部分案件庭审以微博直播等方式向全社会公开,以公开提高庭审质量,以公开促进公正审判,使兰铁两级法院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审判工作更上一层楼。
   
同时,此次庭审也是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兰铁两级法院所有参加庭审观摩的干警都结合当前廉洁司法教育实践活动对被告人史勇、茹秀琴犯罪的原因、后果和对国家工作人员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深入展开思考,表示要引以为戒,廉洁奉公,绝不辜负党和人民托付给我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