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隧道分公司和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一案,2013年12月18日兰铁中院立案执行。由于该案涉及到民工工资问题,且距离年关已近,为了尽快将执行款执行到位,使民工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拿到工资,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行人员在立案后立即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放弃了休假时间,迅速奔赴北京,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仅用了短短12天时间,就将6501246.28元执行款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使该公司能及时向民工支付工资。这次执行,快速高效,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高度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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