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18期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
兰铁中院开展“换位思考”专题研讨活动
为了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法院审判业务部门的群众观念,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根据兰铁中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2013年8月14日和16日,兰铁中级法院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分别开展了“换位思考”专题研讨活动。
第一党支部集中了审判业务部门的党员,他们以“假如我是当事人”为题,从民事、刑事、执行案件当事人和来访当事人的角度探讨了当事人的想法和需求,作为法官应当坚持公正司法,平等待人,言语随和,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多做疏导工作,提供便利诉讼条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做到人民群众满意。
第二党支部集中了后勤保障部门的党员,他们以“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为题,从假设我是一名前来法院办事的群众、假设我是一名关注法院工作的群众、假设我是一名普通干警等角度,探讨了作为服务人员应当转变工作作风,热情服务,真情服务,善待每一位来人,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及时解决问题。
大家在研讨会上结合自己的工作,踊跃发言,积极讨论,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对换位思考的理解,并对今后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和后勤保障工作提供了具体思路。大家一致认为换位思考是一种个人修养和价值追求,这是做人处事之道,我们只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经常换位思考,多看别人的长处、多记别人的好处、多想别人的难处,队伍就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团结。同时我们应当谨慎处理对方违反原则和规定的要求,保持应有的坚定立场,把不能按照对方要求做的原因、政策规定耐心细致地进行讲解,寻求对方的理解与支持。
通过交流发言,大家对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充分了解到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困难和不便,体会到他们对于审判工作的要求,研讨中大家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做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实现审判工作的公开、公平和高效。实现为民司法的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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