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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中院政治部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3/7/15 15:39:5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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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武威铁路运输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省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安排,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七月十一日正式开始。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中院党组决定:成立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督导组。

领导小组组长为党组书记、院长王永平,副组长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郝军,成员有:党组成员、副院长马鸿顺、原勇、李尊卿、伏富荣,院长助理李旭艳。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郝军兼任,副主任谢宾、朱鸿梅,工作人员李万绪、张韬。谢宾任第一督导组组长(兼)、朱鸿梅任第二督导组组长(兼)。   

 

 

                    中共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

                 2013年7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