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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庭工作动态

来源:中院民庭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5/11/24 5:40: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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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审理情况

(一)审结案件

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合议庭对赵芸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30号案)公开宣判,作出(2015)兰铁中民终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10月13日,合议庭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河支公司与马文海财产保险纠纷合同纠纷上诉案(35号案),作出(2015)兰铁中民终字第35号民事判决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10月14日合议庭对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与甘肃恒鑫源商贸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33号案),作出(2015)兰铁中民终字第33号民事判决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10月16日,合议庭对朱建毫与霸州市铁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上诉案(36号案),作出(2015)兰铁中民终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10月16日,合议庭对郭占川与霸州市铁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上诉案(37号案),作出(2015)兰铁中民终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二)新收案件

 10月份新收案件共4件,分别为:常入云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42号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河支公司与兰州骏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原审第三人张彦鹏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43号案),王立功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44号案),曹磊与甘肃陇原通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上诉案(46号案),上述四件案件均由刑事审判庭法官担任主审法官审理。

二、 学习培训

2015年10月30日上午,民事审判庭与政治部共同成功承办了保险纠纷案件知识讲座。30余名法官现场聆听了讲座,兰州院、武威院的34名法官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同步收看授课视频。此次讲座在王院长的关心下,在主管副院长的指导部署下,得到了技术处、行装处、研究室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民事审判庭和政治部作为会议承办单位,全体成员齐心协力,分工负责,圆满完成承办本次培训讲座的工作。

为提升兰铁两级法院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提高保险纠纷案件审理水平,从保险行业的角度更全面的了解保险纠纷案件,兰铁中院特别邀请到甘肃省保监局法制处副处长陈邦瑞、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法务室经理马东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首席核赔师兼理赔事业部总经理陈建旺三位专家为全体法官授课。三位专家分别以《保险法律法规及案例介绍》、《人身保险及其常见纠纷》、《保险知识及保险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问题和建议》为题,具体介绍了保险纠纷的常见纠纷类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适用,各位专家在授课中既有相关的理论知识,又有典型的保险纠纷案例,内容生动,层次清晰。同时,三位专家还对中院民庭向两级法院的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征集的保险纠纷审理中的一些疑惑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对对当前保险纠纷审判提出了一些建议。讲座时间长达三个小时,但大家都保持了较好的学习热情,体现了铁路两级法院审判人员的良好风貌。
    讲座结束后,民事审判庭对兰铁两级法院的审判人员进行了随机意见征询,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详实,让法官能从保险行业的角度进一步理解保险纠纷案件,有助于审判人员拓宽审理思路,一定程度上提高保险纠纷案件的审理水平,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会后,民事审判庭将讲座的课件和音频资料上传到兰铁两级法院审判群组中,便于两级法院审判人员继续进行深入学习研究。

三、其他工作

  庭务会议。根据院会议纪要中刑庭开始办理民事案件的相关事项要求,10月16日,民庭与刑庭全体成员共同召开了庭务会议交流民事案件审理事项。刑庭庭长提出,刑庭开始办理民事案件,希望通过会议的交流熟悉民商事案件办案流程及具体事项。民庭负责人在会议中介绍了一审、二审中民商事案件审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及书记员工作流程。同时,民庭与刑庭成员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会议中,两庭成员表示在今后的具体办案过程中要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团结一致办好民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