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主要工作
※ 2015年10月9日,为落实“精审判”年度工作目标,刑庭举办了两案的庭审观摩和座谈交流活动,其间连续工作时间近10个小时,兰州、武威、银川、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参加旁听的评查组成员(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负责人、刑庭法官),克服舟车劳顿,认真观摩、踊跃发言,对他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 为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2次庭审观摩座谈交流材料由中院刑庭汇总后,送各基层法院刑庭相互借鉴和学习;经联系中院研究室、技术处、审管办,庭审录音录像刻录至中院门户网站、司法公开网,邀请新闻媒体对庭审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大审判公开力度。
※ 为提高审判素能,主动适应大审判格局对法官办案责任制的能力要求,刑庭法官克服畏难情绪、积极参与其他庭室案件的审理工作。截至2015年9月,参加合议庭审理民事、审监、申诉复查案件合计34件,其中敬阳14件、涂海峰14件、苏静6件;担任书记员记录工作,郝磊5件、黄宝玉2件。10月份,根据中院关于刑庭法官办理民事案件的会议纪要,刑庭庭长马登柱、审判员苏静、代理审判员敬阳、涂海峰第一次作为案件承办法官主审民事二审案件各1件,正式拉开跨庭室审理案件的序幕,迎接新的挑战。
※ 根据省法院明传要求,刑庭通知中院、兰州、武威、银川、西宁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全体法官,参加了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刑法修正案(九)》专题辅导报告会,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做好会务组织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学习、理解本次修法的主要内容、立法宗旨,刑庭及时向政治部申请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用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解释与适用》等业务书籍。
※ 截至2015年9月,刑庭为主动申请缴纳财产刑的10件被告人及其家属办理了相关缴纳手续,共计53 408.63元。
※ 近两个月,刑庭苏静、敬阳、涂海峰、郝磊、黄宝玉作为承办人,分别负责完成7项专项调研课题,即《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司法解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案件质量评查自查报告》、《关于报送量刑规范化典型案例的调研报告》、《关于集中整治审判管理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报告》、《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专项调研的报告》。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桃林南路586号 邮编:730000 E-mail:ltzytxbd@163.com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