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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

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 把司法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30 10:56: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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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在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公开”二字鲜明醒目、力重千钧、激荡时空,深刻阐明了阳光之于公信、公开之于公正、透明之于廉洁的独特作用,饱含了对群众期待真诚回应的不变情怀,宣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坚定决心,为人民法院坚持和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指明了前进方向。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回顾司法公开工作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有助于更加深刻把握司法公开的重大意义和巨大成就,把握发展大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公开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把司法公开不断推向深入,开启了新时代司法公开工作新征程。

  时空回溯,司法公开一步一步变成时代强音。

  从1950年至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寻找司法公开的印记,“公开”一词共计出现283次,“司法公开”出现52次。党的十八大以来,前者出现93次之多,后者达到29次。不难看出,人民法院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重要工作予以推进。

  1951年10月28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在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一届第三次会议上首次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报告工作,就明确提到“公开”。⇨下转第四版⇨上接第一版 他指出,人民司法工作,是依靠人民、便利人民、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人民司法工作者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群众路线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一个基本问题。人民陪审,案件的公开进行与公审等,均可为这一问题的具体说明。1955年7月23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掷地有声地强调:公开审判制是早已在最高人民法院内建立起来了。

  改革开放之后,司法公开工作更加受到重视。1981年12月7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报告指出:公开审判既有利于在群众监督下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又能对旁听群众进行实际而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都要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对于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召开一定规模的宣判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判决,并注意讲求实效,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这是改革开放后,人民法院对司法公开意义的一次郑重宣示。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一次出现“司法公开”一词,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的作用。在2009年和201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开始将“司法公开”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用一整段介绍人民法院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的重要举措。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将推进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司法公开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2014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时,专设“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并作为2013年七个方面工作之一,分量之重、篇幅之大、笔墨之多,是前所未有的,足见对司法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在之后的这几年工作报告中,司法公开始终占据重要比重,充分显示新时代人民法院对司法公开一以贯之的重视。这几年,司法公开从理念到内容、从形式到载体都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智慧法院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全面建成运行,推动司法公开工作进入快车道,也给司法为民带来全方位升级。今年3月9日,周强院长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宣布:“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基本形成”。

  从人民法院工作的历史脉络看,“公开”自始至终都镌刻在公平正义的司法天平上,它的基因自始至终都流淌在人民司法的血液里,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鲜明品格。

  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司法公开再深化。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始终与时代同进步,从1998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推出第一张旁听证,到2013年7月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再到2013年12月中国庭审直播网正式开通,司法公开不断深化,取得让人民点赞、让世界瞩目的成效。一些国家最高法院院长或国际组织负责人率团来访,对中国司法公开工作赞不绝口,希望分享中国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建设智慧法院方面的经验。广大人民群众在司法公开不断深化过程中,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切实增强了获得感。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也给予高度评价。可以说,作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司法公开全面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一张亮丽的名片。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明确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任务,并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对深化权力运行公开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其意义已经不局限于司法公开工作本身,而是人民法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充分表明了人民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鲜明态度,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的坚定决心。

  站在新起点,各级法院要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鲜明品格,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推动司法公开向着更广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发展,形成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新格局,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