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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坚守党心 服务民心 秉持公心 忠于良心 做人民满意的合格法官

来源:民三庭 作者:王妍蓉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6/4/26 2:23: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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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举起拳头在党旗下宣誓,就已经笃定了做一名先进分子,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当我们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手持法槌,就注定了我们是法律的代言人,良知的守护神,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学习教育,这是党中央向全体党员发出的一次集结号和动员令。“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人们满意的法官,关键要有绝对忠诚的党心、情系群众的民心、维护正义的公心、坚守本分的良心,树立“政治品质高、群众评价高、审判质量高、自身修养高”的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坚守党心,补足精神之钙,锻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忠诚”是合格法官的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学党章党规,就是让我们“不忘初心”,牢记党员身份,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守住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切实做到爱党信党护党。学系列讲话,就是让我们“矢志不渝”,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行动指南,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念,切实做到与党同心同向同行。做一名合格法官,必须把忠诚铭记于心,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来要求自己,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把法官职业的价值融入到党的事业中,坚定对法治和法律不可动摇的忠诚,在司法制度的自信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审判一线、直面矛盾纠纷时能够站稳政治立场,始终牢记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服务民心,践行司法为民,赢得实实在在的群众认可。 “为民”是合格法官的宗旨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为民”是一切审判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人民的法官,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自己的司法行为让当事人充分体会到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法官不仅需要理性的头脑,也需要滚烫的心肠。在我们法官队伍中有一大批优秀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有像黄志丽同志那样扎根基层,以真心、真情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以亲和司法赢得群众认同的为民情怀;有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善于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的为民作风。正是这平凡的努力,铸就了人民法官拳拳的爱民之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们为合格法官树立了标杆,我们要学习发扬他们一心为民的精神,通过开展审判工作,努力缩短与人民群众的情感距离,坚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实为群众排难解纷,做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把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结合起来,充分彰显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的行动获得党的信任、赢得百姓的好口碑。

秉持公心,维护司法权威,实现优质高效的审判服务公正”是合格法官的神圣职责。法官作为“把手放在善恶交界”的人,维护公平正义是最根本、最核心的职业精神。只有公正执法,法官才能托得起手中的天平;只有让人民群众信任法官,才能树立起法律的威信。在审判实践中必须坚持秉公断案、不徇私情,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诉息为目标;必须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找准矛盾冲突点,找准利益共同点,找准解决问题法理、情理的结合点,让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严格公正、精益求精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必须坚持在案件的裁判结果上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运用好调解的手段、依法裁判的手段,使公正贯穿审判始终,体现在整个过程、每个环节、每个人的工作中,用公正诠释法律精神,维护司法权威。

忠于良心,坚守司法良知,树立务实廉洁的法官形象。“廉洁”是合格法官的基本操守。古人云:“法官之上是法律,法律之上就是良心。”法官的良心意味着自省和自律,意味着责任和使命。一名合格、经得起人民和历史考验的法官,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丰富的法律知识、高超的职业技能,更应保持法官的内心高尚与自重,将克己奉公作为自己的立德之本。“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邹碧华同志母亲的叮嘱是对所有法官的叮嘱。要做有良心的法官,就必须自觉维护职业尊荣,始终坚守正直善良的职业操守,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秉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用自己的行为教育广和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公众对司法乃至党和国家、社会的信任。

“欲得其中,必求其上;欲得其上,必求上上。”做一名合格党员、人民满意的法官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胸怀大局、忠诚履职、勤勉敬业,用毕生精力去践行,才能真正体现人民法官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