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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铁中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并研讨交流

来源:办公室 作者:马文山 责任编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6/4/20 17:11: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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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上午,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同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并交流研讨。院党组书记、院长毛胜利主持并讲话。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二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相关讲话和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丁宇翔和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向正面典型学习”主题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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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对标先进典型,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榜样力量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推动两级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一要牢记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事业上的集中反映。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根本的是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向正面典型学习,学习他们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坚守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树立正确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人民法院的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评判标准。要学习先进典型一心为民、甘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做到“事不过夜,案无积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政绩写在群众心坎上。

三要锤炼实干担当过硬作风真正的政绩,是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要向正面典型学习,学习他们脚踏实地、攻坚克难的奋斗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不做“表面文章”,聚焦制度建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切实以规范完善的制度体系筑牢履职根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审判工作中落地生根。

党组成员会议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基层法院党组书记、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列席